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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夫拖欠教育費 可聲請支付命令 14 Jul 2011, 12:00 am
讀者單親媽媽問: 我今年初與前夫離婚,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男方每月須負擔二萬五千元教育費用,直到小孩成年,兩個小孩監護權也歸我。但我深怕到時前夫不再負擔費用,想請問如何追討?上網查資料,好像可拿離婚協議書至法院申請支付命令,但若男方仍耍賴不付,是否有其他追討作法呢? 律師陳鴻琪答: 若妳與前夫的離婚協議書能被法院認定有債權、債務關係,在取得確定支付命令後,前夫仍拒絕主動履行債務,妳可到法院聲請執行債務人財產。
詳全文:前夫拖欠教育費 可聲請支付命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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